关于进一步开展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通知

作者:尹智超 时间:2021-12-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相关专业、各相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全省各高校本科专业信息确认已经完成,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进入专业自评和材料提交阶段,“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系统”于121日-1215日期间开放。现将我校本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础信息维护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系统”中的学校教师基础信息与学校专业基础信息分别由教师中心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123日更新完成,用于师资、专业等相关指标的生成。后续各专业在系统中对照相关指标操作即可,详情参照云南省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上传操作指南(附件2),根据指南中的网址登录系统进行操作,下载云南教育云软件用于系统登录。

系统登录账号为学校统一账号,账号与密码将发送给各学院联络员

二、专业自评

各参评专业对照《 云南省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及支撑材料》(附件4),注:材料准备时的模版请从系统中下载,并依据云南省2021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附件5),按照A(国际一流)、B(国内一流)、C(国内平均水平)、D(国内平均水平以下)四个等级对本校专业进行自评,需认真研究明确对标院校及专业,初步确定专业省内排序和等级并开展对标分析,将自评结果填入《云南省2022年高校本科参评专业自评汇总表》(附件6)。

根据前期信息确认结果,今年我校参评和不参评专业名单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

各参评专业于202112101700将材料上传到“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系统”,并点击“提交学校审核”,同时提交《云南省2022年高校本科参评专业自评汇总表》(附件6),所有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准确,提交及时

四、材料审核

学校将于20211211-1214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专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核。

五、材料上报

学校将于20211215日上午准时上报系统材料,同时将《云南省2022年高校本科参评专业自评汇总表》(附件6)上报省教育评估院。

请相关部门和各专业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专业或部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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