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二届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作者:尹智超 时间:2023-01-09 点击数:
各学院:
学校第十一届兼职教学督导员于2023年1月任期届满,现请各学院推荐第十二届校级教学督导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玉师院〔2020〕89 号)(见附件1),具备下列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可以作为教学督导人选: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
(二)熟悉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具有高级职称。
(三)热爱本科教学工作,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熟悉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指导能力。
二、推荐人数
各学院按在岗教师8%的比例推荐人选(四舍五入)。
三、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认真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1月16日以前发到尹智超老师校园网邮箱10970@yxnu.edu.cn。
四、产生方式
学院推荐的人选,经教学副校长组织相关部门遴选,入选者由学校颁发聘书,成为校级教学督导团正式成员。
其余人选可作为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各二级学院院级教学督导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建——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名,院长聘任。)
五、工作职责
校级教学督导在主管教学副校长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附件2:学院第十二届学校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