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级学生第八学期、2022级学生第六学期、2023级学生第四学期、2024级学生第二学期课程进行“准入”复评(审定) 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08 点击数:

根据我校试行学分制的进程要求和“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和课程‘准入’评价的通知”的工作进程安排,学校课程中心聘请专家组将于2025年4月13日前对2021级学生第八学期、2022级学生第六学期、2023级学生第四学期、2024级学生第二学期的课程进行复评和审定。

一、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对象

2021级学生第八学期、2022级学生第学期、2023级学生第学期2024级学生第二学期的课程经过“准入”初评的课程。

二、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要求

1、对初评结论为“整改”和“停开”的课程进行复评。

2、对初评结论为“准入”的课程进行审定。

三、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方法和流程

本次课程“准入”复评(审定)分三个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在教学工作综合系统(http://14.205.92.167:7700/#/login)中进行,各专家组长负责协调分配组内任务。

各组在系统内完成评价,给出评价结果,如结果为“整改”或“停开”,在备注栏注明评审意见。

四、专家分组

序号

组别

评审

专家

1

外国语学院

第一组

2025.4.8--2025.4.13

付丽彬



杨娜(法学院)

赵珏

龙海雯

赵江云

2

法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文学院

5

商学院

6

教师教育学院

7

学院


2025.4.8--2025.4.13

刘菊青

吴云英

陆映峰


8

工学院

9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10

体育学院

第三组

2025.4.8--2025.4.13

常雯婕


董丽波

路远

马静

段妍智

11

音乐学院


课程中心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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