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试行学分制的进程要求和“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和课程‘准入’评价的通知”的工作进程安排,学校课程中心聘请专家组将于2025年4月13日前对2021级学生第八学期、2022级学生第六学期、2023级学生第四学期、2024级学生第二学期的课程进行复评和审定。
一、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对象
2021级学生第八学期、2022级学生第六学期、2023级学生第四学期、2024级学生第二学期的课程经过“准入”初评的课程。
二、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要求
1、对初评结论为“整改”和“停开”的课程进行复评。
2、对初评结论为“准入”的课程进行审定。
三、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方法和流程
本次课程“准入”复评(审定)分三个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在教学工作综合系统(http://14.205.92.167:7700/#/login)中进行,各专家组长负责协调分配组内任务。
各组在系统内完成评价,给出评价结果,如结果为“整改”或“停开”,在备注栏注明评审意见。
四、专家分组
序号 | 学 院 | 组别 | 时 间 | 专 家 组 长 | 评审 专家 |
1 | 外国语学院 | 第一组 | 2025.4.8--2025.4.13 | 付丽彬
| 杨娜(法学院) 赵珏 龙海雯 赵江云 |
2 | 法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文学院 |
5 | 商学院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7 | 数理学院 | 第二组
| 2025.4.8--2025.4.13 | 刘菊青 | 吴云英 陆映峰
|
8 | 工学院 |
9 |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
10 | 体育学院 | 第三组 | 2025.4.8--2025.4.13 | 常雯婕
| 董丽波 路远 马静 段妍智 |
11 | 音乐学院 |
课程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