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时间:2025-11-1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开展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有关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原则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热心本科教学,近 5 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有关专业建设负责人、参加高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地方“101 计划”)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现代产业学院负责人优先。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委员会任职。
(五)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能够主动开展地方“101 计划”,原则上主任委员所在高校为牵头高校,主任委员为专业负责人。
(六)身体健康,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二、推荐原则
(一)原则上每所高校每个委员会推荐人数不超过 1 人。各高校综合考虑推荐教育部教指委情况,原则上已推荐 2024 年教育部相关教指委的委员优先推荐。原则上入选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即为我省相关教指委主任委员。
(二)原则上入选首批开展地方“101 计划”建设的 9 个试点专业牵头高校为相关专业类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优先推荐相关专业负责人为主任委员。其他委员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由主任委员结合学校分布、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在已公布的核心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成员中优先遴选。以上推荐不占总的推荐名额。
(三)本次遴选的专业类为全省高校专业布点多、覆盖广的专业类,布点较少的专业类归并入相关专业类,可按照就近原则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委员的组织遴选、资格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各学院认真填写《云南省本科教育教学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 2)、《云南省本科教育教学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 3),于 2025 年 11 月24 日前将附件 2 和 3 发送至孙津晶老师邮箱(sjj@yxnu.edu.cn)。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