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尹智超 时间:2021-12-23 点击数:
各学院、各专业:
我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已顺利完成上一阶段的工作,参评的本科专业在“专业综合评价系统平台”中已完成专业材料的提交,并按照“A\B\C\D”四个等级开展自评,确定专业排序、对标院校和专业,学校完成了《参评专业自评汇总表》的提交。
2021年12月22日接云南省教育评估院通知(涉内部资料,发至各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邮箱),将于2021年12月-2022年4月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评价下一阶段的工作。根据评价工作部署和安排,各高校本科专业负责人将参与专业点评价工作,专业点评价工作的开展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5日,学科组评价开展的时间为2022.3月14日-3月31日,请各学院各专业负责人对照通知要求,参照工作流程(第二步-第五步)、工作方案与会议议程等,并按时登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平台参与评价及完成后续工作。专业负责人在登录平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尹智超。
根据《云南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成立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家组的通知》,我校郭巍教授将担任艺术学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