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复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尹智超 时间:2023-06-13 点击数:

各学院、各专业、相关教学督导: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学院、专业围绕常规项目与教风学风整顿专项两项内容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团于第16周深入各学院、专业开展实地复查验收工作。

(一)督导复查验收方式

1、以问题为导向,审阅专业(学院)常规检查自评报告和教风学风整顿工作自查报告、现场查证材料;

2、通过入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形式开展实地复查验收工作。

(二)督导复查验收分组情况

序号

学院

检查人员

时间

地点

各学院

工作人员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罗增勇

吴光章

各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检查人员确定

龙佳

2

教师教育学院

杨少英

邱国成

张淑凤

3

法学院

唐玲萍

秦杉

肖伊

4

文学院

石常艳

付丽彬

玉波

5

外国语学院

陈骞

起建飞

曹凌静

6

美术学院

李海艳

余俊

赵入漫

7

音乐学院

吴婉希

向艳乔

周树明

8

商学院

冯艳琼

王绍芬

杨颖

9

体育学院

罗增勇

叶宏

张丽琼

10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刘菊青

王晓艳

      秦洁

11

理与土工程学院

杨春艳

吴云英

     杨海兰

12

理与电子工程电学院

阳利永

吕伟

      肖咏

13

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朱慧贤

伍贤学

华艳清

(三)督导复查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

学校教学督导进学院复查验收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督导与学院共同敲定。检查工作于620日(17周星期二下午500前结束,复查验收意见由学校督导进行现场反馈。各个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均于621日(17周星期三)1700之前将电子版发至尹智超的校园邮箱(10970@yxnu.edu.cn)。

(四)复查验收意见反馈与整改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持续改进”的理念,本次复查验收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根据督导团提供的各学院、专业的自查报告和实地复查的实际情况、围绕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复查验收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对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暨教风学风整顿材料验收质量标准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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