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时间:2024-10-28 点击数:
各学院、各专业: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和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工作要求,为督促落实各项教学工作,保证各教学环节质量,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全校所有在招本科专业,检查范围涵盖全体相关课程和任课教师,公共必修课单独作为专业之外的类别,由开课学院组织检查并提交材料。
二、检查内容
主要涉及教案、教学进度、学生评教、同行及领导听评课、教研活动、过程性考核管理、教材选/编/用情况、教学大纲修订情况、课程思政建设情况、上一个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传帮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秩序、毕业论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专业开展,采取学院(专业)全面自查和学校复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来完成。各环节工作安排见下表:
工作环节 | 组织者 | 参与者 | 工作依据 | 完成时间 | 任务清单 |
(一) 学院(专业)全面自查 |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 各学院教学秘书; 专业负责人;全体教师。 | 1.期中教学检查检查项目及要求(附件1) 2.期中教学检查材料验收质量标准(附件2)
| 截止第十二周五 |
1.全面自查工作; 2.提交学院(专业)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含支撑材料)。 |
(二) 学校复查验收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 校级教学督导员; 其他相关人员 | 截止第十四周周五 | 1.审阅学院(专业)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现场查证材料、入堂听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实地复查验收工作。 |
(三) 学校复查验收意见反馈 | 复查验收工作小组长 | 复查验收工作各小组成员 | 质量保障工作机制 | 复查验收当天 | 形成复查验收意见(含各项目完成质量评价、改进和建议)反馈给相关学院(专业)。 |
(四) 学院(专业)持续改进 |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 各学院教学秘书; 专业负责人; 全体教师 | 学校复检小组验收意见 | 截止第十五周周五 |
1.形成整改方案; 2.对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
(五) 督导验收学院整改落实和整改成效 | 复查验收工作小组长 | 复查验收工作各小组成员 | 学校复检小组验收意见 | 截止第十六周周五 | 检查组对照复查验收意见、学院整改方案,检查学院落实和整改成效。 |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于规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自查,按学院撰写《2024—2025学年上学期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把各项目的检查情况一览表或记录表作为报告的支撑材料,将加盖学院公章PDF版《自查报告》及其支撑材料,于11月15日(第十二周周五)下午18:00前发至薛青邮箱(xueqing@yxnu.edu.cn),同时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薛青老师(教务处301办公室)处备案。
(二)复查验收工作。学校教学督导进学院复查验收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督导与学院共同敲定。复查验收意见由学校督导进行现场反馈。复查验收工作小组长组织成员,依照期中教学检查项目要求与验收标准(附件1、附件2),结合检查实际情况撰写提交《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复查验收意见》,检查组签字后电子版于11月29日(第十四周周五)下午18:00以前发至薛青校园网邮箱(xueqing@yxnu.edu.cn),同时把各成员签字的纸质版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薛青老师(教务处301办公室)处备案。(复查验收工作分组见附件3)
(三)各学院(专业)撰写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方案,Word版及PDF版整改方案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06日(第十五周周五)下午18:00以前发至薛青校园网邮箱(xueqing@yxnu.edu.cn),同时把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的《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方案》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薛青老师(教务处301办公室)处备案。
五、复查验收意见反馈与整改工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持续改进”的理念,复查验收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根据督导团提供的各学院、专业的自查报告和实地复查的实际情况、围绕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复查验收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对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于第十六周内完成。检查组依据复查验收意见,对照学院整改方案、整改实施情况及支撑材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效,形成《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整改落实和整改成效验收意见》。签字后将PDF版于12月13日(第十六周周五)下午18:00以前发至薛青校园网邮箱(xueqing@yxnu.edu.cn),同时纸质版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薛青老师(教务处301办公室)处备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