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试行学分制的进程要求和“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和课程‘准入’评价的通知”的工作进程安排,学校课程中心聘请专家组将于9月12日下午15:00前对2021级第五学期、2022级学生第三学期、2023级第一学期课程进行复评和审定。
一、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对象
各专业2021级第五学期、2022级第三学期、2023级第一学期经过“准入”初评的课程。
二、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要求
1、对初评结论为“整改”和“停开”的课程进行复评。
2、对初评结论为“准入”的课程进行审定。
3、对初评中有争议或争议较大的课程作为重点复评或审定的对象。
三、课程“准入”复评(审定)的方法和流程
本次课程“准入”复评(审定)分五个评审小组进行,各专家组长负责召集评审专家。各学院提前准备好初评材料,安排好时间(9月12日下午15:00前)、地点,提前与评审专家组长对接。
1、评审专家查阅各学院初评材料(含课程相关材料)。
2、组长组织评审专家集体决议,形成复评或审定结论及进一步的整改建议。对照“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届时由课程中心提供)、“玉溪师范学院课程准入评价标准及评价记录表(试行)”(见附件1)规定的评价要素和要点,审核初评结论的客观公正性,针对评价对象给出明确的复评或审定结论,对复评结论为“整改”的课程给出进一步的整改建议。
3、评审专家填写“玉溪师范学院课程准入复评报告”(届时由课程中心提供),描述评审工作程序,并对评审工作做简要分析。复评的课程(初评结论为整改或停开的课程)需同时填写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课程准入评价标准及评价记录表(试行)。
4、评审专家组长于9月13日下午17点以前将评审材料电子版发至课程中心孙彦老师的校园邮箱(SunYan@yxnu.edu.cn);把签名版的纸质材料送交至课程中心301办公室。
四、专家分组
序号 |
学 院 |
组别 |
地 点 |
时 间 |
专 家 组 长 |
评审 专家 |
各学院小组工作人员 |
课程中心联络员 |
1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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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由各学院与专家组商定 |
杨少英 |
陈骞 付丽彬 石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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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凌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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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学院 |
法学院 |
肖伊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龙佳 |
4 |
商学院 |
第二组 |
商学院 |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由各学院与专家组商定 |
叶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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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杉 唐玲萍 起建飞 |
杨沛锦 |
5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张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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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生处 |
学生处 |
赵宇 |
7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第 三组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由各学院与专家组商定 |
罗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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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菊青 杨春艳 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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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艳青 |
8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肖咏 |
9 |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
第 四组 |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由各学院与专家组商定 |
阳利永 |
吕伟 伍贤学 朱慧贤 |
秦洁 |
10 |
地理与国土工程学院 |
地理与国土工程学院 |
杨海兰 |
11 |
美术学院 |
第五组 |
美术学院 |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由各学院与专家组商定 |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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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俊 吴婉希 冯艳琼 |
赵入漫 |
12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院 |
周树明 |
13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院 |
张丽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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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课程准入评价标准及评价记录表(试行)
课程中心
2023年9月 6日